去年,由我所承接的玻璃覆膜机专利侵权案一审全面胜诉。本案由朱妙春律师主办,律师团队多次前往上海奉贤、青浦两地的现场进行取证勘验,并组织了机械领域教授专家对案件核心问题进行研讨。
图片说明:律师团队进行现场勘验
在多方努力下,我所团队在朱律师的指挥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代理意见,并由我所董莎律师与申浩律所陆懿律师出席庭审。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本着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了几轮激烈辩论。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在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后,准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庭将择日宣判。
最终,于2022年6月30日,一审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令我方胜诉。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中玻璃传输机构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中玻璃传输机构的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没有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据此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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